企业劳动人事及相关法律服务 《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1月1日生效,该法将严重影响企业管理模式,加大企业劳动力成本,彻底改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平衡,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将处于弱势、被动地位,而劳动者则成为强势、主动地位。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已于2008年5月1日生效,其中的一裁终局制度也将严重影响企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劳资纠纷的策略,为帮助企业成功应对《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广东威格信律师事务所周祥云律师特面向中小企业推出以下法律服务计划: 一、企业劳动人事、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及维护企业相关权益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 1、企业劳动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审查; 2、企业规章制度起草、修改和审查; 3、向企业及时提供相关劳动人事新法规和规章、提供劳动人事政策、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咨询; 4、为企业培训劳动人事管理人员劳动法律知识; 5、为企业做好社会保障相关内容的指导和法律咨询; 6、协助企业做好劳动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制度制订修改工作,及时协助处理工伤认定事件; 7、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人事制度,建立制定企业有关用工、工资分配、福利保险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 8、协助企业审查、起草、修改、制订完善《劳动合同》、《公司章程》、《员工守则》、《劳动纪律手册》和《企业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帮助调整劳资关系; 9、为顾问单位的专利权 、商标权 、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顾问单位制定保密制度、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制度。保密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审查(可以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制订不同的保密合同); 10、定期了解企业劳动合同订立、履行情况,帮助企业规范其用工行为,使企业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程序不合法或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不合法引起的风险; 11、指导企业提高收集证据技巧,指导企业运用规章制度进行科学管理,避免、减 少处理违纪员工而发生劳动争议应当承担的举证风险; 12、提醒企业依法定程序制订内容合法的劳动制度,避免企业在仲裁、诉讼中不能履行举证责任; 13、协助企业预防和处理工资、工伤、辞退、社保费和补偿金等引起的劳动争议,真正为企业减轻负担,使企业能够把全部精力放在生产、经营上; 14、协助企业进行劳动年审和社会保险费登记申报等工作;协助企业申报内部规章制度备案和申报采用综合工时和经济性裁员审批手续; 15、 协助企业做好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续签工作和劳动合同终止工作; 16、进行律师见证,签发律师函; 17、定期宣传国家及本地最新发布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8、根据企业的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19、根据企业需要,担任法律顾问,并对企业日常工作进行指导; 20、根据企业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21、代理劳动合同鉴证; 22、其他与法律有关事务; 二、代表企业处理相关诉讼、仲裁 ***劳动仲裁与诉讼法律服务: 企业每年劳动案件胜诉率都不高,因为大部分单位都没有专门懂劳动法的律师指导,导致证据及策略的失当,从而败诉。因此我们认为,为了更好的维护合法权益,应找精通劳动法方面的律师去处理。 (一)我们为公司企业提供如下劳动法律服务: 1、劳动仲裁与诉讼日常咨询和个案咨询 2、代表企业与员工进行相关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专业谈判; 3、代理企业与员工发生的劳动仲裁案件和劳动诉讼一审与二审案件; 4、代表企业与员工协商调解劳动纠纷争议; 5、代理企业协调处理相关劳动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劳动行政复议和劳动行政诉讼; 6、代理企业处理集体劳动仲裁、一审诉讼、二审诉讼。 (二)公司企业劳动法培训法律服务: 增强公司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平时处理劳动人事相关事务时的合法性,提高公司劳动人事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实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1、 企业特殊岗位针对性法律培训; 2、 新进员工法律培训和产业法律讲座; 3、 员工相关案例讲解; 4、 劳动合同法律责任和法律效力讲解; 5、 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法律讲解; 6、规章制度合法性和有效性讲解。 (三)律师调查法律服务: 1、背景调查包括:对新聘用员工工作简历背景、学历背景调查;协助对员工提供证件的真伪认定;对履行竞业禁止与保密协议状况调查等; 2、对本职工作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保密性进行调查; 3、对员工提供的职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调查。 (四)方案设计法律服务和主要劳动合同及相关文本制作 1、 用工方案设计、修改和协助审定; 2、 裁员方案设计、修改和协助审定; 3、 集体合同、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 、保密协议 、竞业协议、员工手册、规章制度; 4、其他法律知识讲座,例如:工会、劳动安全管理、安全保卫等相关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 三、应企业要求,为企业解决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的相关诉讼或仲裁。 四、服务方式 1. 由律师按顾问合同约定为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2. 定期与顾问单位负责人会晤,为顾问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方案。 3. 每月与顾问单位电话联系,全面了解顾问单位现状,以便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 4. 顾问单位可随时与律师联系,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 5. 顾问律师可通过面谈、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开展工作。 6. 如顾问单位有特别要求,双方可协商确定。 五、收费标准 按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联合制订的收费标准执行,详见“粤价(2006)298号”收费文件。(可自行上网查询该文件) 附: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1.刑事: (1)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 (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刑事案件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1.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 三、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四、收费说明: 1.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2.上述二、三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 3、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商事案件亦可采取风险收费,风险收费的最高收费标准或总额,不得超过争议利益的30%。 4、协商收费 (一)适用范围: 除诉讼、仲裁、执行案件外的其它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 |